8月31日下午,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当晚,记者致电江西省住建厅,该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曹达红告诉记者:“我们刚从网上获知了信息,但是由于时间已晚,文件还没有收到。明天(9月1日)文件下发到我们这儿之后,会立即下发到各地,尽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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