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主城区GII编制单元GII-F-11-1地块(御景园东侧)用地进行收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指标进行现场公示,并在萍乡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
规划地块指标拟为:用地面积为16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B11),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50米,配机动车位49个,非机动车位62个,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计容建筑面积比例的25%。
附图:控规图则。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6661892 6661987 1350799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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