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6年7月11日,钜盛华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方式持有的37,357,310股万科A股划回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
7月13日消息,万科A晚间公告称,2016年7月12日,钜盛华将持有的万科3735.7万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截至2016年7月12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9.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公告原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6年7月11日,钜盛华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方式持有的37,357,310股万科A股划回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
2016年4月6日,钜盛华与前海人寿签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钜盛华将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的37,357,310 股万科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按协议约定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具体信息详见2016年4月9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持股方式变更后,表决权让渡情况不发生变化。”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钜盛华的另一份《告知函》,其显示:“2016年7月12日,钜盛华将持有的万科37,357,300 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6 年7月12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
截至2016年7月12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6,070,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926,070,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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