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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农村的萍乡人这10类房屋可能要被回收

萍乡发布  2017-04-24 10:01

今年底将基本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确权后对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

是近十几年变化十分大的一年

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

房屋建设规范化了

其中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

我的妈呀!

房屋要回收!

慢慢与你说来......

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

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国家将加大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

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

大家注意了!

10类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NO.2

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NO.3

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NO.4

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NO.5

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NO.6

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NO.7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NO.8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NO.9

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0

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十种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这些农房的户主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老家有房子的朋友们要注意了

合理合法,

就不会被收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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