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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购政策下“假离婚”的风险

中工网-工人日报  2017-05-02 10:31

[摘要] 外省购房者限制数量1套,且需购买社保记录;省内购房者仅限购1套;对于本市居民购买第3套房将不再发放商业贷款……长沙楼市“3.18新政”发布后,部分购房者因此失去了购房资格,或者需要提高首付比例。也有部分人为了购置第二套房甚至是多套房而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假离婚”等手段规避限购政策。

对此,湖南耀银律师事务所聂珍律师提醒大家,“假离婚”购房不可取,它将使行为者面临法律风险。

聂珍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讲并不存在“假离婚”,这是市民通俗的说法。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真实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夫妻间的“假离婚”,却是法律上的“真单身”。领取,相互忠诚与扶养的义务也随之消失,彼此间就不再受到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在实际情况中,“假戏真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与前夫离婚也是为了房子,但后来前夫却并未按照原来的协商办理复婚手续,而是与别人结婚了,李雪莲为了讨说法则走上了十多年的申诉之路。这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轻易离婚,人心难测,很有可能出现“人房两空”的局面。

另外,“假离婚”时,由于夫妻双方出于购房的目的,抱着未来会复婚的想法,往往对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未进行妥善处置。这就导致“假戏真做”后其中某方利益受损,即使诉诸法院,由于举证难等原因,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另外,针对“假离婚”这一现象,北京市于3月24日出台政策:离婚一年内房贷按二套执行。离婚一年之后才能买房,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夫妻通过“假离婚”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破解限购令,短时间看双方是获得了利益,其实风险很大。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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