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萍府办[2016]68号文件《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萍乡市房地产业降成本去库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2016年6月1号--2016年12月31日在萍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所购商品住房项目参与本次购房补贴活动,建筑面积在145平方米以下(含145平方米)的购房户进行每平方米150元的购房补贴。我区成立购房补贴小组,由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三家单位组织人员对购房户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8月4号开始逐步发放,现已发放计6个小区,共计金额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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