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源区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老城核心区(吉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安源区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老城核心区(吉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加快老城区棚户区综合改造步伐,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按照安源区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对吉星街进行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安源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10日作出了《关于萍乡市老城核心区(吉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安征决字〔2018〕1号),决定对萍乡市老城核心区(吉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萍乡市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萍乡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
二、征收范围:项目东至跃进南路,南沿萍水河,西至西环路,北至吉星街外侧用地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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