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朋友们: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我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我区办理了居住证(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原新农合参保人员集中收缴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
1、2019年度萍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8年度每人每年220元标准执行,待上级下达新标准后,不足部分在2020年度缴费时补征补缴。
2、2018年度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240元,其中20元为补缴2018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按文件规定应补缴金额为40元,因我市2018年度执行门诊家庭账户制度,40元应划拨20元个人账户金额,此次直接抵扣缴费,实际补缴20元)。
3、自2017年1月1日起中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补缴相应欠缴年度参保费,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且不享受欠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影响2019年度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四、参保缴费方式和地点
1、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缴费方式:由各镇街管委会组织各社区、村委会、管理处集中代收征缴。
2、原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方式:
(1)2017-2018年已在本区参保缴费的居民: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直接到五大银行(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缴纳医保费。
(2)2017-2018年中断缴费的其他人员,需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劳保所做参保登记并打印进账单,再凭缴款进账单到五大银行(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缴纳医保费。
五、参保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参保登记的需携带家庭户口簿或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所有参保人本人页);其中属于新生儿的还需同时提供出生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人员提供原籍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暂住证或用人单位及乡镇(街道)的证明。
六、社保卡(医保卡)查询、发放与制作
参保人可拨打咨询热线12333,接通电话后,按0转人工台,报身份证号码查询,以及登录//www.pxldbz.gov.cn,查询是否制卡。若通过电话或网站确认没有制作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未办理身份证的)等相关资料到安源区医保局1、2窗口办理数据采集,以便尽快安排制卡,具体业务可到当地劳保所咨询。
七、其他
1、存在特殊情况的城乡居民(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服刑期满人员)可在非缴费期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应在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从出生之日起本年度内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允许中途参保缴费。
2、参保缴费前请仔细核对参保信息,若参保信息有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参保单位(村组、社区)、上年度是否缴费等情况请及时到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进行纠正,缴款凭证、票据请妥善保管备用。
3、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在整合过程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完善,家庭账户余额暂不抵缴2019年的参保缴费。
4、2019年暂不划家庭门诊账户。
5、如还有不详之处,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
安源区医保局:6661281、6819331
八一街劳保所:6880883
东大街劳保所:6823032
凤凰街劳保所:7092839
后埠街劳保所:6238586
白源街劳保所:6650357
丹江街劳保所:6833319
高坑镇劳保所:6375234
安源镇劳保所:6351707
五陂镇劳保所:6312516
青山镇劳保所:6382873
城郊劳保所:68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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