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各位住户: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市场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房屋市场价格,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住房新的完善产权价格。
一、房屋有限产权和购买部分产权的基价调整为1300元/㎡补差完善全产权。
二、只交纳保证金租赁居住的(纯租户)基价调整为1700元/㎡完善全产权。
联系电话:6822358
特此通告
萍乡市房地产经营总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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