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批后公示
翰林悦府[工程批后]
小编注:翰林悦府位置在通久路学府湖畔学府湖畔5100元/平方米3.67分开发区通久路大富驾校斜对面0799-6666699对面
主城区B编制单元B-2-11-1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说明
经开区社会管理二局向我局来函,申请调整位于主城区北部吴楚北大道北侧、朝阳中路西侧、沪昆高铁南侧(小报注:大星安置小区的北侧,彭高镇区的西面)的B编制单元B-2-11-11-1地块控规。依据《上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地块为建设用地;根据《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纲要)》技术成果,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商住用地。在《萍乡市田中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萍府字【2012】61号)中,B-2-11-11-1地块属于B-2-11-11地块东南角一部分,用地面积为608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综合商住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2%,绿地率为不小于38%,建筑限高80米,需配套幼儿园12班,机动车停车泊位1775个。我局按照规划调整程序和要求,组织对地块控规调整进行了规划论证,经专家评审和局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拟对该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指标为:
B-2-11-11-1地块用地面积为1093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25%,容积率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3.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2%调整为不大于35%,绿地率由不小于38%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保持不变,配建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2‰,且不小于120㎡。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商业与住宅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纯商业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111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附图: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1月11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66189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gtghj.pingx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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