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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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5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瑞东表示,通知主要针对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政策调整后,层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按4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4%),如所在城市政策下限和银行具体执行利率跟随政策同步下调,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按贷款金额5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估算,利率下调20个基点,平均每月可减少月供支出约60元,未来30年内共减少利息支出约2万元。
萍乡日报5月11日新闻:我市多家银行下调房贷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低至5.0%记者近日从我市有关金融机构了解到为缓解购房者资金不足难题,市内多家银行机构下调房贷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低至5.0%。
据悉,我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普遍较年初下调30至60个基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已下调至5.4%左右,部分城商行以及市、县农商行等法人金融机构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已下调至5.2%左右。
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积极顺应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向实体经济和百姓居民合理让利。
多家银行表示,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经营策略,做出差别化、市场化调整,适应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的特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将根据不同楼盘,不同购房者的收入水平、征信情况、资产状况等维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金融机构将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不作记录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