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加快安源文化旅游事业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安源老镇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决定对安源镇老正街地块进行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安源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9日作出了《关于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安征决字〔2022〕1号),决定对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
二、征收范围:项目东至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三号门、南至安源镇十字街、西至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北至胜利广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安源区安源镇。
四、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五、本次征收项目的决定及方案:详见《安源区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项目的征收决定附征收补偿方案,已于2022年6月9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特此公告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9日延伸阅读:

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安源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项目东至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三号门、南至安源镇十字街、西至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北至胜利广场。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户约65户,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9.5亩。项目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报名条件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已在萍乡市住建局备案。
四、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7日
五、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参评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评估机构简介; (三)评估机构近3年从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需提供委托评估合同); (四)承诺函:因项目需要,评估机构需承诺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6人,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房地产初步评估。
六、报名方式、地点 有意向从事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携带报名资料到安源区住建局306室征拆办报名,同时将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发送至279768736@qq.com,联系人:郑剑,联系电话:地址:萍安南大道219号。
特此公告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日